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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法院:“法庭+婚调委” 让家事纠纷调解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雷丰利 编辑:唐麒斌 2024-06-04 17: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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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的悉心调解,我们的婚姻问题终于圆满解决,大家都可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行廊法庭联合嘉禾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原告现场支付婚生小孩抚养费26800元给被告,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原告雷某琪与被告雷某华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系同村人,双方自由恋爱后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近年来,双方感情不和,争吵不断,原告遂离家外出打工。后原告与被告协商离婚不成,遂诉至法院起诉离婚。

行廊法庭庭长李学东受理该案后认真查阅案卷,发现被告曾对原告和其家人有过激行为,认为该案风险等级较高。为了妥善平稳处理该案,李学东到被告住所地村委会,向村委会干部、原告母亲、被告的姐姐了解当事人的婚姻情况及小孩目前的学习生活情况,希望村委会密切关注原告家人及两个小孩的情况并及时向法庭反馈。

通过与原、被告电话沟通,李学东了解到被告对原告多年来未尽小孩的抚养义务而耿耿于怀。为了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李学东邀请嘉禾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到开庭现场联合调解。在各方的调解下,被告的心结终于打开并同意离婚,原告也愿意支付26800元抚养费作为这些年自己对家庭缺位的弥补,且以后每月支付每个小孩750元,直至小孩成年。被告表示以后会主动配合原告看望小孩。双方在签订协议的那一刻都展露出许久未见的笑颜。

近年来,嘉禾法院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法庭在办理婚恋家庭纠纷案件中坚持柔性司法,主动深入群众调查,善于发动村委会等网格力量,注重当事人情感修复、积极与妇联、婚调委等主体开展联合调解,每年妥善高效化解数千例婚恋家庭纠纷,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提升。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雷丰利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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