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李志东 李志潘)“感谢执行局和李法官,要不是你们给了被执行人足够的法律威慑,我的欠款估计到现在都没有着落……”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帮助申请人追回20多万元。申请人李某来到嘉禾法院,向承办法官李志东送上锦旗。
2019年11月,申请人李某等人与被执行人廖某的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廖某偿还李某本金14万元及利息若干元。判决生效后,廖某却迟迟不予履行,李某遂向嘉禾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偿还欠款。但廖某不为所动。
执行法官细心研判案情,认真查找廖某的财产线索,发现其在广东省中山市某处购买了一套房产,因被法院列为执行对象,廖某便将购买的房产向开发商退回,并让开发商将购房的退回款转到其母亲的账户上,以此来逃避法院的执行。执行法官依据线索,前往广东调查廖某的购房记录、银行账户流水以及其母亲的银行账户流水,发现存在大量流水往来,廖某还与几家关联公司有交易往来,且多次购买过大量分红型理财产品。执行法官继续深入调查发现这几家公司是廖某用其母亲的身份或相关利害人身份注册,但实际控制人却是廖某,执行法官查实情况后,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廖某仍坚称理财和公司等收入均不属于自己,没钱履行。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析理,阐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的威慑,廖某主动回到嘉禾,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并在三天内将欠款悉数归还,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这起案件只是嘉禾法院众多执行案件中的一个缩影,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的真情厚意。下一步,嘉禾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李志东 李志潘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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