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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离婚”不再尴尬 嘉禾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肖佳兰 编辑:唐麒斌 2022-12-21 18: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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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肖佳兰)诉讼离婚没有离婚证,而判决书或调解书上透露太多隐私信息该怎么办?近日,在一起判决结案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嘉禾县人民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制作了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而诉讼离婚的当事人需要经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办理再婚、购买房屋、子女就学、户口迁移等事项时,均需使用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来证明婚姻关系。可无论是判决书还是调解书都会记载当事人多项个人隐私内容,当这些“家事”细节暴露于人前难免让人感到尴尬。

而《离婚证明书》作为证明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具有与生效离婚纠纷案件裁判文书和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仅载明当事人(持证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裁判文书的作出和生效时间等必要事项,相比离婚文书,其涉及的个人隐私内容较少,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为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是嘉禾法院突破传统工作方式、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新举措。既能给当事人带来便利,又能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隐私,用司法温情为当事人的隐私打上“马赛克”,彰显出家事审判的专业化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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