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黄晓宇 刘建邦)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巧妙运用财产保全措施,高效化解了两起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一:
2021年,刘某向胡某借款1万元后未按约还款付息,还以各种理由一再拖延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胡某来到嘉禾法院起诉,并提供担保,申请对刘某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几日后,发现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都被冻结的刘某连忙来到法院询问。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解释了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并告知他,案件尚处于立案审查阶段,双方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征得刘某同意后,法院联系原告胡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刘某在一周内将1万元借款支付给胡某,胡某撤回起诉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刘某相关账户的冻结,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
案件二:
原告包某与被告王某于2021年合伙成立化妆品连锁店,双方约定由被告进行经营管理,由包某垫付出资款,按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后因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双方解除合作关系,确认王某应返还包某投资款132000元。因王某未履行约定义务,包某遂诉至嘉禾法院,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
王某在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被冻结的情况下,日常生活及生产经营极其不便,在开庭前主动联系法院咨询如何才能尽快解除财产保全。最终,经行廊法庭居中调和,双方互谅互让,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院也及时解除了对王某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黄晓宇 刘建邦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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