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王湘萍
廖柏涛)2月23日,在嘉禾县司法局珠泉司法所调解室内,随着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按指印、盖章,一起因聚会饮酒至意外死亡而引发的补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1年2月21日晚,死者周某与5名同学相约到龙潭上宅村胡某家拜年并吃晚饭,晚饭时大家都喝了酒,随后上二楼喝茶,喝茶时周某说不舒服,突然倒地身亡。意外发生后,周某的妻子孙某于2月23日向珠泉司法所申请调解,提出周某因饮酒过量导致身亡,同桌喝酒的6名当事人应给予相应赔偿。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在了解到胡某等6名同学在吃饭时并不存在对周某逼酒、劝酒的行为,周某在去胡某家拜年前已喝过两顿酒,而当时在场的同学并不知情。
调解员以“责任划分”为突破口,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对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开展调处。调解员一方面安抚申请人孙某的情绪,减少调处阻力,并告知其周某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酒量情况心知肚明,应当合理控制自己的行为,周某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告知胡某等6名当事人,由于周某是在聚会后突发疾病死亡,于情于理,从人道主义出发,都要给予一定的补偿。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达成由胡某等6人一次性补偿死者亲属各项损失费197000元的调解协议。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王湘萍 廖柏涛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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