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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逸恶劳“借车”卖钱 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嘉禾网 作者:张鑫 曾亮 编辑:邓和明 2015-05-20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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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张鑫 曾亮) 男子为获取钱财,以“借摩托车”的方式骗取熟人摩托车,并将车子低价转卖,前后作案10起,涉案金额3万多元。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周某因好逸恶劳需要大量钱财花销,于是想到了通过骗取熟人的摩托车卖钱这样的“生财之道”。周某以有急事为由,借用被害人的摩托车,因周某平时花钱十分大手大脚,且经常在朋友面前“炫富”,因而被害人都轻易的相信了周某。周某将摩托车骗到手后,快速以低价卖出获利。因周某作案越来越频繁,被其父发现,其父担心其会越陷越深,便将周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以“借摩托车”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3320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被告人周某前5次作案时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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