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潇风)近日,嘉禾县森林公安局将涉嫌失火罪的李某德,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2015年4月5日上午10时,现年72岁,家住珠泉镇珠水村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德,与家族中扫墓轮值人李某球和李某等约20余人,带上祭品及鞭炮等,先后来到珠泉镇星罗村旗形岭为逝去的先人扫墓。他们首先对要祭扫的三座坟墓(呈“品”字型),进行割草、培土和砍“清明棍”,然后,李某德点燃打火机,从“品”字型上方第一座墓地,开始烧钱纸和蜡烛。随后,李某德又接火,到“品”字型左下方第二座墓地烧钱纸和蜡烛。之后,李某德又在“品字形”右下方的第三座墓前的篮子中,拿出蜡烛来点燃,并烧钱纸。期间李某球和李某等一些人,先后在三座墓地,烧钱纸和蜡烛,最后李某拆开鞭炮给李某德。犯罪嫌疑人李某德便将鞭炮丢在正在燃烧的钱纸上。由于鞭炮四谢,周围杂草被点燃,在处理余火时未能完全熄灭,扫墓后离开不久,便引发山火,烧毁了珠泉镇星罗村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火灾经鉴定:烧毁有林地面积148.3亩,直接经济损失137738元。
火灾经侦查查明后,嘉禾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扫墓轮值人李某球和李某两人分别行政拘留10日,对造成的巨额损失,还要足额赔偿,等候犯罪嫌疑人李某德的是,将面临着法律的审判。
家族联合祭祖不可取,人多势众容易疏忽大意,引发山火。当前,巩固造林绿化和森林嘉禾成果,建设山水田园生态美丽新嘉禾,每一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都应尽一份力所能及的力量。
来源:嘉禾网
作者:潇风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