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收货款后耍赖 买主无奈起诉获支持

来源:嘉禾网 作者:王斌 编辑:邓和明 2013-10-08 10:04:51
—分享—

  嘉禾网讯(通讯员 王斌)诚实信用乃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违反此美德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还要受到法律制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坦坪法庭审理了一起卖主收货款后拒不发货而耍赖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从2011年开始,原告阳某某就与被告嘉禾县某某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被告侯某某系嘉禾县某某有限公司股东,由于业务关系,相互比较熟悉。2012年4月,被告侯某某对原告说,被告某某有限公司有生铁出售,如果原告要货的话就必须先预付货款。此时,原告正需要生铁,就在2012年4月22日把预付款打到被告某某有限公司账户上,但被告某某有限公司却迟迟不能给原告发货,后经原告多次催货,被告侯某某在2012年8月29日补写了一张收到预付款的收条给原告,承诺在2012年10月底前按市场价格给原告发货。但两被告还是一直未能给原告发货。无奈,原告向嘉禾县人民法院坦坪法庭提起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侯某某代表被告嘉禾县某某有限公司与原告达成的供应生铁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应当予以确认。被告嘉禾县某某有限公司在收到原告的生铁预付款后应当及时履行供货义务,但被告嘉禾县某某有限公司却一直拖延履行。既未向原告提供生铁,也未退还货款给原告。被告嘉禾县某某有限公司已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违约。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告阳某某与被告嘉禾县某某有限公司的生铁买卖合同;由被告嘉禾县某某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阳某某生铁预付款相关利息。被告侯某某负连带偿还责任。

来源:嘉禾网

作者:王斌

编辑:邓和明

阅读下一篇

返回嘉禾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