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广东省韶关监狱和县司法局干警将李某文送回现场

图为:县司法局社矫股赴郴州找李某文亲戚谈话的现场
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翠竹 莫丹丹)2018年8月6日,在嘉禾县司法局与广东省韶关监狱进行无缝对接后,五个月前被刑满释放的李某文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嘉禾县晋屏镇宅候社区,看似有些迟钝的李某文脸上也露出了憨憨的微笑。
2018年3月30日,因犯抢劫罪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十三年的李某文刑满释放了。但其父亲于2002年已过世,其母亲也在他很小的时候离家出走了,纯属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且其患有轻度的精神发育迟滞,无法说清楚本人基本情况。广东省韶关监狱会同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在嘉禾县司法局和嘉禾县公安局的协助下,通过发布寻亲启事、实地查找等方式,花了整整五个月的时间帮助他寻找出生地及亲人。
考虑到李某文的实际情况,如安排不当“流入”社会闲杂人员群体,很可能导致再次被人利用而重新犯罪。为此,在监狱与嘉禾县司法局联系将其送回之前,该局开展了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由嘉禾县司法局局长罗军亲自调度,由县社矫股和晋屏司法所深入社区调查核实、赴郴州走访其亲戚及与其在广东的近亲属沟通。通过多方努力协调,目前李某文暂由村委会接管。针对李某文当前的困难,该县司法局给予一定资金解决燃眉之急外,还主动联系公安、民政、扶贫办等部门为其逐一解决落户、低保、住房、就业等问题。
此外,该局还做好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服刑人员解决释放后的生活、就业等问题,努力降低刑满释放重新违法犯罪率,为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立足社会、融入社会铺平道路是司法行政机关将工作职责向社会的延伸,不仅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也彰显了国家的人文关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更是贯彻践行治本安全观的具体举措。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翠竹 莫丹丹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