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黄志平)因贪图私利,未经烟草专卖部门许可便非法经营烤烟烟叶,不仅严重扰乱了烤烟烟叶市场秩序,而且还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的悲惨境地。近日,嘉禾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经营烤烟烟叶案,被告人何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2014年1月初,何某以1.1元每斤的价格向汪某收购了27 000斤左右的烤烟,烤烟运送到广东茂名后,何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汪某30 300元的烤烟款。几天后,何某又向汪某收购了23000余斤的烤烟,并向汪某支付了23 200元烤烟款。2014年4月,何某电话联系李某,以1.1元每斤的价格向其收购了29000余斤烤烟,烤烟运送到广东后,何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李某32000元烤烟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未经烟草专卖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烤烟烟叶,扰乱烤烟烟叶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何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嘉禾网
作者:黄志平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