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王智慧 李艳)本想要回自己的两千元,却因言语不和与对方互砸车辆,反倒造成对方六千余元的损失。9月9日,嘉禾县检察院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嫌疑人雷某提起公诉。
2014年6月11日,雷某与母亲李某、妻子李某玲来到雷某生家附近,向雷某生夫妇讨要两千元债务,讨要期间因言语不和,雷某、李某与曾某发生口角并拉扯,雷某生见状后拿起一条塑料凳子朝雷某的五菱面包车砸了几下,雷某见雷某生儿子的越野车停在附近,便拿起一条木质的四方小凳子朝越野车砸去,将越野车的后挡风玻璃、右前门玻璃等部位损坏。经嘉禾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的越野车零部件价值6287元。
公诉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雷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对方6287元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检察官提醒:遇到经济纠纷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言语不和时尽量相互忍让及换位思考,避免将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来源:嘉禾网
作者:王智慧 李艳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