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唐红 李小龙)家住湖南郴州嘉禾县珠泉镇的李气杰不仅迷恋毒品不能自拔,而且还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获得一辆无牌无证的面包车供自己潇洒作乐,殊不知法网恢恢,最终却让自己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气杰于2014年3月在与蓝山县土市乡交界处以380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了麻古600粒,供自己吸收。后在5月的一天又以100元价格从一陌生男子手中购买了一克冰毒。后经人举报,李气杰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在其租住房内查获毒品55.4011克。同时,公诉机关还指控,2013年上半年,李气杰因他人欠其一万元,遂要求债务人拥有的没有合法手续一辆五菱荣光面包车抵债,供自己使用。2014年5月26日,该车被嘉禾县公安局查获,经查该车系被盗车辆,经鉴定该车价值为3547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气杰明知麻古、冰毒是毒品,非法持有且数量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被告人李气杰明知所购买的车辆没有合法手续,仍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湖南嘉禾县法院依法判处。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之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嘉禾网
作者:唐红 李小龙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