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小龙 曾祥文) 获得两百块钱,对于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来说付出的可能是一天辛苦的劳作,然而周某却总想着不劳而获,竟然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最终让自己深陷牢狱之灾。11月3日,嘉禾县法院对一起入室盗窃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因盗窃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罚款一千元。
被告人周某28岁,高中文化,湖南临武人,2013年8月窜至嘉禾县原泮头乡汪风村,利用问路的方式进入村民李某家实施盗窃。被告人在窃得一粉红色钱包后被李某发现,随即逃走。逃跑的路上被告人将钱包丢弃,却将钱包内200元藏在身上。之后,周某被闻讯追赶的村民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然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判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小龙 曾祥文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