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彭自力)9月16日,嘉禾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超市强行查验消费者所购物品的侵权行为。
9月2日,消费者李某到嘉禾县工商局投诉称,当天上午到某超市购物后,在她离开超市出口约二十余米时,防损员赶来要求再次进行查验,超市的做法好像把自己当小偷,要求超市赔礼道歉。
接到投诉后,嘉禾县工商局立即开展调查,并调取当日监控记录。经核实,9月2日,消费者李某到该超市购物时,将在外面购买的二个粽子,放在出入口处请防损员看管。李某将所购物品在收银处付款后,将粽子和购买的物品装在一起,防损员对小票和物品进行核验后给予了放行。当李某离开出口约二十余米时,防损员以没来得及看清为由,要求再次核验李某所购物品,消费者认为防损员对其不信任,双方发生口角争执。
工商人员向该超市负责人指出,消费者在收银处已付款,并在防损员核验放行后,已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属于私人财产,超市方无权再次查验,超市方的行为已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防损员向消费者道歉,并给予200元的经济补偿,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来源:嘉禾网
作者:彭自力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