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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煤炭税费征收标准将每吨调至105元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泽芸 编辑:邓和明 2011-09-14 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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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记者 李泽芸) 9月14日,记者从嘉禾县煤炭税费征收调标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从9月15日起,全县煤炭税费集中征收标准将由每吨64.63元调至105元每吨。

  据悉,此次煤炭税费集中调整,嘉禾以符合县情、民生发展需要为前提,结合了省财政、物价等部门联合出台的相关调节标准,并参照周边多个县市的税费调整标准,最终决定调标幅度每吨增加40.37元,由原来的每吨64.63元调至每吨105元。据了解,与周边的兄弟县市区煤炭税费调标幅度相比,嘉禾的调标幅度仍然略低于周边县市区。

  9月15日前,嘉禾煤炭税费征收远程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将进行升级,以调整系统扣税标准。还持有嘉禾县煤炭税费《缴讫证》的煤炭企业,必须在9月15日前到嘉禾煤征办办理相关手续,加盖公章,否则一律不予使用。同时,运煤车辆将采取进站查验的方式,当所缴纳的税费少于过站核定的实际税费时,不足部分一律按每吨105元的标准进行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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