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文和平 周文先)近日,从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来好消息,郴州市辖区内2007年以来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以上学历),在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其创业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经当地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查合格的,可获得开办费补贴、所得税补贴、房租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贴、还贷补贴、创业成功奖励等一系列支持,补贴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此项政策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扶持,帮助大学生更好的创业、就业,为社会作贡献。
此项工作,我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在近期开展,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审核、上报手续。
来源:嘉禾网
作者:文和平 周文先
编辑:邓和明